合作市城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合作市城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由合作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合作市城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合发改字【】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合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其他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合作市城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合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地点:甘南州合作市主城区东部 、主要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新建应急避难场所处,总面积平方米及配套附属设施(不包括指示牌个、应急供水车辆、应急垃圾处理车辆、座椅把、垃圾桶个和柴油发电机台)。 、招标范围:施工图中设计的所有内容及清单所有内容。 、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其他投资。 、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总工期: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申请人条件及要求: .、本项目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及以上,其他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根据甘建建【】号文件第十四条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根据甘建建【】 号文件规定,项目机构组成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机械员、材料员、安全员(由持安全考核证证人员担任)、资料员等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组成的管理团队,均要求具有合格的岗位资格证书,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资格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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