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证券公司标识制作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就信达证券公司标识制作采购项目(采购编号:-)进行竞争性磋商。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项目概况与采购目标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采购公司标识制作服务的供应商,现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名合格的供应商作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与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合同。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主要为信达证券在楼体外部安装公司标识标牌,包括但不限于信达证券公司标识设计、制作、安装、年检、维护以及上述工作相关的所有报批报建手续办理(含图纸送审、缴费、协调等)
详细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需求说明书。
.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及境外企业在国内的合法机构,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有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包含广告设计、标识制作等相关内容);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财务状况及社会声誉良好,且在近三年(年月日以后)政府采购或本公司组织的采购项目中未发生过欺骗、欺诈或以其他手段谋取中标而取消投标资格或受到其他处罚的记录,无重大违规行为和案件发生,没有涉及处于诉讼中的重大案件;(需提供针对本条的承诺函)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上述两个网站的截图)
.供应商近三年(合同签订日期为年月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具有类似公司标识标牌制作服务案例,需提供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设计施工能力,团队管理规范、人员较为稳定,并保证资源可用于为本项目提供服务;(需提供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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