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内蒙古销售公司检测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标段(二次)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内蒙古销售公司检测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标段(二次)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销售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检测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在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产品范围:
为切实提高自身环境监测能力和管控水平,中国石油内蒙古销售公司需要采购检测设备,对油库、加油站进行自行监测。最低采购量台光离子检测仪(),后期发生零星采购按照中标价格执行。
.实施或交货地点:内蒙古销售公司所属家企业、家控股公司。
.交货期或供货周期:从所属单位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周内。
.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
.质量要求:设备技术标准能够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国家各级监管部门以及中国石油各层级检查要求。
.本项目第二标段为(光离子检测仪),选取名中标人,排序第一的中标人份额至少台(供应呼伦贝尔、兴安、通辽、赤峰、锡林郭勒分公司),排序第二的中标人份额台(乌兰察布、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巴彦淖尔、乌海、阿拉善分公司、宁鹿石油公司)。如后期发生零星采购需求,台以下向第一中标人采购,台以上按照:的比例向两名中标人分别采购,结果四舍五入,保留整数。(零星部分,第一中标人份额%,第二中标人%)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样品要求:
投标人提供个样品,样品上的商标铭牌使用白色胶布粘贴覆盖,便于现场盲评。样品需要装在一个包装物内,包装上可体现投标人名称,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鉴。
样品邮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号英特大厦室,收件人:王梦君,联系电话:。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至前将样品邮寄至该地址,运输过程中,出现样品丢失、其他外在因素导致样品未在以上约定时间内送达,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对未按时送达的样品均不再接收,未按要求邮寄的将否决其投标。
. 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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