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方金龙(包头)稀土有限公司吨/年稀土分离项目辐射环境影响评价专篇技术服务
项目编号:
采购内容:北方金龙(包头)稀土有限公司吨/年稀土分离项目位于包头市昆都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占地约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稀土分离生产线车间及资源再生车间、物流中心、办公区等设施,并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消防设施及道路管网、绿化景观等公辅设施。本项目前处理产生酸溶渣,主要成分硫酸钡和少量稀土不溶物,含有少量及微量天然放射性铀钍元素。该渣在含放射性废渣暂存区域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方处理。
为保护环境、保护公众健康、促进非铀(钍)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生态环境部发布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辐射环境监督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公告年第号),稀土矿产类别列入该名录(工业 活动包括:各类稀土矿(氟碳铈矿、磷钇矿和离子型稀土矿)的开采、选矿和冶炼;独居石的选矿和冶炼)。依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评类别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且已纳入《名录》,并且原矿、中间产品、尾矿、尾渣或者其他残留物中铀(钍)系单个核素活度浓度超过/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组织编制辐射环境影响评价专篇,并纳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同步报批;建设单位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时,应当组织对配套建设的辐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组织编制辐射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纳入验收监测报告。据此开展北方金龙(包头)稀土有限公司吨/年稀土分离项目辐射环境影响评价专篇技术服务招标采购业务。
标段编号:-
交货地点:包头市昆都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采购人:北方金龙(包头)稀土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卜尔汉图镇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室
联系人:王维欢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李昀泽
联系方式:
招标详情
报名地址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