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文化中心展厅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济宁市文化中心展厅装饰装修工程项目,现采用竞争性磋商的采购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济宁市文化中心展厅装饰装修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 、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济宁市文化中心展厅装饰装修工程项目,主要施工内容为二层拆除改造,二层新做轻质隔墙、填充墙、地面、墙面、吊顶、应急照明疏散系统、消防排烟及喷淋系统、消防联动、给排水系统、空调系统、精装电气及弱电系统等,本项目施工范围以甲方现场任务书为准。 、预算金额:项目估算额:万元,下浮率控制价:%(依据后期财政评审价下浮),合同签约价=财政评审价款*(-中标下浮率)。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 .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审小组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供应商近三年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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