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中川镇卫生院儿科特色科室固定资产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更正公告
- 正常公告:兰州新区中川镇卫生院儿科特色科室固定资产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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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更正公告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报名截止时间 | ||
竞价开始时间 | 竞价结束时间 |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
延时报价 | 评标标准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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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兰州新区中川镇卫生院儿科特色科室固定资产采购项目第二次001 | 001 | 货物类 | 23400.0 |
公告内容
修改兰州新区中川镇卫生院儿科特色科室固定资产采购清单中的主要性能及参数和申请人资格要求:
兰州新区中川镇卫生院儿科特色科室固定资产采购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主要性能及参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双摇
儿童病床尺寸:(长160×宽90×高50±5)cm;摇杆:两组摇杆,隐藏式设计,牢固灵活,可灵活调节患者背部、腿部角度高低;倾斜角度:背部倾斜角度0~75±15°,腿部倾斜角度0~25±15°;承载重量:150±10kg;护栏:双侧护栏可有效防止患者滑落、使用轻便;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要求;随附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的产品注册/备案证明等相关材料。
2
张
2
智能
雾化仪
雾化治疗平台:由雾化桌体、视频播放器、PU气管、控制面板、散热风扇等配件组成;医用雾化机:噪音≤65分贝;气体流量≥5L/min;雾化颗粒直径:0.5μm-5μm,误差≤±25%;持续工作时长≥8小时;配套1把椅子;雾化器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要求;随附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的产品注册/备案证明等相关材料。
6
套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