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十堰市分公司年郧阳区、郧西县、房县、竹山县、竹溪县、丹江口市职工食堂炊事食材加工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十堰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十堰市分公司年郧阳区、郧西县、房县、竹山县、竹溪县、丹江口市职工食堂炊事食材加工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项目编号--)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十堰市分公司年郧阳区、郧西县、房县、竹山县、竹溪县、丹江口市职工食堂炊事食材加工服务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内容: (一)项目采购预算:.万元(含税) (二)采购范围:年郧阳区、郧西县、房县、竹山县、竹溪县、丹江口市职工食堂炊事食材加工服务(个县公司、个支局、个扶贫点职工食堂炊事服务) (三)服务周期:个月。 (四)最高限价:本次采购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万元,报价超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五)具体货物及服务要求见文件技术(服务)规范。 (六)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二)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四)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转包、分包。 (五)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被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成交情形的;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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