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绍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项目名称:绍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滨海交警大队年度办公用房租赁项目(第二次重招)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绍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滨海交警大队年度办公用房租赁项目(第二次重招)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滨海交警大队年度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先后于年月日、年月日两次委托耀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招标编号分别为:-、--),招标公告均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但两次招标仅有浙江滨海新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一家供应商实质性响应。专家认为原招标文件对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无限制性条款。主要技术指标无限制性和排他性参数。评分标准无倾向性内容。采购过程中,采购人未以任何方式限制其他供应商参与,亦未设置指向性条款,且采购公告发布期间未收到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书面质疑。滨海交警大队是绍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下属的一个直属大队,下设新城中队、事故中队、综合服务中队,在编民警人,科级领导人,辅警人(其中借用人)。如需满足滨海交警大队日常办公的交通便利需求,办公场所地理位置在绍兴市越城区沥海街道最为便利。如需满足滨海交警大队日常办公所需具备的功能要求【数字警务室、功能区营房,“警营文化”展示区、“数字化”办案区、“洗衣、浴室”生活区、“休闲娱乐”活动区,“强身健体”健身区、“最多跑一次”办事窗口、“指挥大屏”工作区和阅览室、地下停车场等】,场地建筑面积需保障在约平方米以上,且租金不高于元/平/年。办公场所配套设施应符合消防安全标准,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监控摄像头、门禁系统等,以保障办公环境的安全,确保人员的人身安全。结合采购人上述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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