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现对“乌市第中学教育集团通达街校区项目劳务分包工程”进行采购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乌市第中学教育集团通达街校区项目劳务分包工程。
招标编号:- 。
二、招标人: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三、招标内容:
、项目概况:项目新建高中综合教学楼、高中食堂及风雨操场、初中综合教学楼、消防水池和设备用房、围墙和大门、室外运动场、道路、绿化、相关附属配套设施及校园广播弱电综合布线工程等,建筑结构为装配式。建筑总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用地面积.平方米,施工内容主要为: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所有钢筋工、木工及瓦工劳务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清单。
、预估金额: 万元(含税,税率:%),具体以控制价(若有)为准。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分为个标段,拟选择个中标人。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且不受报名通过与否影响:
、法人资格要求:独立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资质、证书类要求:施工劳务企业资质(不分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
、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自年月日至今)至少具备项万元建筑工程劳务施工已完业绩。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和金额为准。若以劳务公司中标的业绩需附不低于业绩合同金额%对应的转账记录或%合同发票;若以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投标文件附社保证明)中标的业绩需附任意两项或以上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项目完工验收报告、工程移交单、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政府部门的竣工验收公示、班组终期结算证书、完工履约评价等)。上述材料作为业绩已履行完成的证明材料),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
、其它要求:()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单位员工,且需提供近半年(年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资料,并承诺项目负责人每月在现场不少于天,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更换,实施过程中如确须更换,更换的项目负责人条件不得低于投标时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条件,且必须经招标人书面批准。现场负责人为非中标人本单位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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