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都市圈环线西南环合同段路基工程项目自卸汽车租赁项目
根据《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阳光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的有关规定以及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都市圈环线西南环合同段路基工程项目工程自卸汽车租赁项目竞价采购需求计划,现组织意向供应商对本次采购需求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都市圈环线西南环合同段路基工程项目自卸汽车租赁
.项目编号:--
.采购内容:具体详细下表及竞价采购文件。
品种
运输材料名称
计划运输数量
平均运距()
含税单价(元)
增值税率
价税合计(元)
备注
自卸汽车租赁
土方
.
%
场内
注:总价和数量以实际结算为准。供应商所报价格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且单价不得高于控制单价。此单价为含税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距按照实际发生为准)。
.质量标准:设备完好,工作效率高,出厂时间短,油耗低,性价比高。适应施工现场环境。
.租赁期:年月日-年月日。
.交货地点:肇东市五站镇
.质量及安全要求:保证货物完好无损送达目的地。
.其他要求:重型自卸汽车租赁服务费组成:运输服务费(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卸车费、税费(%增值税专用发票)、运输货物损耗、保险费等一切费用)。
.费用的结算:
货款的支付流程:双方严格按“签订合同、增加供应商、财务结算、提供收据和发票、资金计划和支付审批、款项支付”的流程执行。未达到管理流程规定的,采购方暂不付款。
资金支付前,须同时满足下列前提条件:
.保证合同供应商名称、合同银行帐户名称、采购方账面供应商名称、发票供应商名称保持一致。
.采购方取得供应商提供的收据,收据收款信息必须与合同一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业主对采购方已进行计量、工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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