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郊污水处理厂及外围泵站、第二污水处理厂(代采)日常零星及其他类维修服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 项目所在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一、招标条件 本 南郊污水处理厂及外围泵站、第二污水处理厂(代采)日常零星及其他类维修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资金.万元(两年),招标人为 克拉玛依创环水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 办公场所、生产车间、公共设施等在日常使用中会出现各类小型故障(如门窗损坏、灯具更换、水管渗漏等),需及时维修以确保正常工作;现需委托专业第三方提供覆盖所有零星维修工作,快速响应,减少等待时间,降低对生产或办公的影响确保设施持续可用、安全可靠,同时优化管理成本,提升运维效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郊污水处理厂及外围泵站、第二污水处理厂(代采)日常零星及其他类维修服务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南郊污水处理厂及外围泵站、第二污水处理厂(代采)日常零星及其他类维修服务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或年度)经审计财务会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包资产负债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附复印件);(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参加本次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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