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市救助管理站大滩家属楼公共区域装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资金已落实。项目法人为兰州市救助管理站 ,项目业主为兰州市救助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泽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兰州市救助管理站大滩家属楼公共区域装饰项目 .招标单位:兰州市救助管理站 .建设地点:兰州市七里河区大滩家属楼公共区域装饰 .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对七里河区大滩家属楼公共区域进行装饰。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为:七里河区大滩家属楼二层~二十四层楼梯间及过道公共区域地面原混凝土垫层拆除后地砖铺设,水泥砂浆踢脚线拆除后更换为地砖踢脚、电梯新做成品门套等。 .招标控制价:.元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计划总工期:日历天 计划开始日期:年月日 计划结束日期:年月日 .招标范围:涉及本工程实施方案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负责人与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投标人近三年(年月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依据甘建建〔〕号文件规定合理配备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至少应配备项目项目负责人人、技术负责人人、安全生产负责人人、安全员人、施工员人、质量员人、材料员人、资料员人,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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