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芦子沟煤业有限公司编制万吨/年矿井环保专篇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 一、采购条件 本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芦子沟煤业有限公司编制万吨/年矿井环保专篇(采购项目编号:--、-/),已由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晋控投资字[]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集团计划资金,采购人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芦子沟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谈判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个标段(包)。 标段(包)内容:编制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芦子沟煤业有限公司编制万吨/年矿井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评专篇最终以能源厅批复为准进行编制) .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完成。 . 服务地点: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芦子沟煤业有限公司 .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业绩。 类似业绩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 ①合同(合同协议书)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以上业绩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须提供同等于发票效应的其他票据)。 ③以上发票须提供的证明材料: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须提供对应票据的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查询结果) .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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