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新余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省烟草公司新余市公司执法记录仪流量卡(三年)(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江西省烟草公司新余市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万元(人民币) 。
招标内容与范围:采购台执法记录仪流量,服务时间为个月,每台每月流量。(按招标人实际开卡时间起开始计费,如工作调整未开卡或暂停使用的将不收取费用。)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执法记录仪流量卡(三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执法记录仪流量卡(三年):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证明文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可提供以下三种材料之一:
()投标人上两年度中任意一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如投标人无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提供近期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声明函。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可提供以下三种材料之一:
()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均指实际缴纳时间)的企业缴纳税收及社保缴纳记录凭证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在此期间依法免税或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
()营业执照注册时间距开标当日不满年的(含),且确实未达到国家要求的纳税条件的,须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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