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济宁高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便携强排泵车采购项目(三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济宁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市网)(省网) 、项目名称:济宁高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便携强排泵车采购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济宁高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便携强排泵车采购项目(三次),根据济宁高新区积水路段改造工程提升项目建设需要,采购立方米便携强排泵车台、立方米便携强排泵车台,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三章项目说明。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为预采购,有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由此带来的风险。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查询;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具备提供货物....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