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 中国华油集团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日化类洗护品委托加工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华油集团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日化类洗护品委托加工服务项目已审批,项目业主为中国华油集团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大连和怡阳光酒店,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华油集团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大连和怡阳光酒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背景概况:
华油集团东北分公司为落实自有产品相关工作,注册&;甄选每刻&;系列商标,通过开展万/两年日化类洗护产品委托加工服务,对所生产的日化类洗护产品进行商标授权并开展市场销售活动。目前资金已落实,组织开展公开招标。
. 招标范围:
中国华油集团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日化类洗护产品委托加工服务(带成品)。
. 交货地点:中标后响应招标人发出的订单要求的具体地点。
.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交货期或供货周期:中标后响应招标人发出的订单要求,执行双方商谈结果。
.招标金额:采购招标金额含税万元/两年(增值税专项发票,税率%)。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基本要求:
投标人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备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书(范围:食品用洗涤剂),附相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具备全国化妆品生产许可证,附相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具备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附相关证明文件。
. 业绩要求:近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类似项目业绩个(须包含全部类产品的综合性业绩)或至多个业绩(每份业绩对应一类或多类产品)附证明材料。类似项目指:为企事业单位、大中型日化产品自有品牌商、提供过同标段品类委托生产加工服务。证明材料应包含合同,需提供合同首页和签字页,供货内容要体现本标段品类的三种洗护产品,合同应体现甲乙双方名称、签订时间、盖章页,附本合同最多张发票影印件(可隐藏客户关键信息,发票金额等,但必须体现产品类别)或物流/供货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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