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南京邮电大学物联网学院数字孪生地图底座生产及二次开发平台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响应报价超过单价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采购需求:本次采购为物联网学院数字孪生地图底座生产及二次开发平台采购,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结束,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 、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响应: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或年度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响应截止时间前半年内(年月至年月)至少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响应担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一个月的无须提供);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或证明材料)(格式见后附件);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半年内(年月至年月)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企业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除外)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 ①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或采购活动; ②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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