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项目】西宁分行机房租赁项目(第次招标)招标公告
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外包项目】西宁分行机房租赁项目(第次招标)(项目编号:--)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拟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两家合格的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中标人。现邀请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一、 招标采购内容
. 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生产机房和同城灾备机房租赁服务。本次采购实施服务的详细工作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 采购预算:元/机柜/月,每年不超过万元(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
.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 服务期:本项目拟签署单价合同,自合同签署之日起为期年。在服务期届满前【】个工作日内,如果双方均未向对方发出不再延续价格有效期的书面通知,则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将自动顺延【】个月,自动顺延次数为【】次。
二、投标人资格
.具有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人员证书);如财务报表未审计可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成立未满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完整会计年度的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未满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可提供最近一期的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约专业能力的书面承诺);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较大数额(指万元及以上)罚款等行政(含环保)处罚(以国家权威机构网站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
.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形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供应商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等)的;同一家供应商及其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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