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
采购单位: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滨海分公司
设备物质名称:高速公路指路标志牌
第十师线团哈巴河公路(交安工程)
道路标识标牌、信号灯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有新疆建设兵团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道路标识标牌、信号灯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取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线上电子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北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团、阿勒泰地区哈巴河县境内。
建设规模:项目全长.公里,起点位于团南侧,接线团-阿黑土别克口岸段与国防路交叉口处,路线总体走向由西向东,沿新疆额尔齐斯河科克托海湿地自然保护区实验区(额尔齐斯河北侧)布线,跨越比列孜河后沿线既有廊道布线,在库勒拜乡南部转向东,跨过哈巴河和白桦林国家森林公园后,终点至线布尔津-哈巴河段终点。
计划工期:合同工期为日历天,实际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 招标范围:物资招标明细及报价要求见附件“招标文件报价表”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贸易商,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未受过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投标人须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合法、有效证件,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层级为一航局滨海分公司层级、一公司层级、一航局层级供应商或中交集团层级供应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类似产品的生产经历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有必要的供货、储存和运输能力。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完整的财务运行体系及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且具备供应招标物资所应承担的垫资能力。应提供近年(年、年、年)经会记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生产商或贸易商提供成立以来的所有财务状况表),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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