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资源化处置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 项目所在地区: 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一、招标条件 本 霸州市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资源化处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 天津渤化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 项目位于霸州市信安镇光明街、新立街、镇砖厂、红强街、镇政府、英明街、团结街,项目区总面积为.公顷(约亩),现状地类为工业用地,通过采取一系列复垦整治措施,拟将工矿废弃地复垦为水浇地,同时修建灌溉排水设施及田间道路等。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霸州市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资源化处置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霸州市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资源化处置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须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资质条件:①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根据编制的资源化处置方案,相关处置单位须具有资源化处置能力,例如制造各类水泥砖、混凝土砖、水泥构件等,同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以及排污证明。注:联合体投标的可以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分别具备相应资质。()人员要求:①项目负责人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或市政公共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②技术负责人人,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③上述人员均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并出具任命书,同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或前两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人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④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投标人须提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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