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厚街镇厚山水质净化厂工程补充通知一招标编号:致各投标人:现对年月日发布的《东莞市厚街镇厚山水质净化厂工程》招标文件及其附件作如下修改及说明:一、招标文件最高投标限价、定额工日工资总额、安全生产措施单列费、最高投标限价(不含安全生产措施单列费)和最高限价统一修改为:本次招标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 ,,. 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元,含安全生产措施单列费人民币 ,. 元)。最高投标限价(不含安全生产措施单列费)人民币 ,,. 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 ,,. 元;不含安全生产措施单列费人民币 ,. 元。)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元(包含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不含安全生产措施单列费。)二、招标文件“第九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附表三 材料明细表(补充页)》详见本补充通知附件一。三、招标文件“第十章 投标文件格式”《九、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作如下修改:九、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必须使用招标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东莞市)上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四、原随招标文件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作废,重发“工程量清单.”,补发“最高投标限价.”及“投标文件格式.”以随本补充通知发布的附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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