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泊头香榭花都基站租赁采购公示转直接采购公示
年泊头香榭花都基站租赁采购公示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仅家[适用于仅家供应商递交的情形]/经评审委员会评审,仅剩家有效供应商[适用于评审过程中仅剩个有效供应商],本次失败,采购方式转为直接采购(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年泊头香榭花都基站租赁采购公示直接采购公示
年泊头香榭花都基站租赁采购公示采购人为泊头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泊头香榭花都基站位于泊头香榭花都小区楼顶。
、泊头分公司因发展需要,在泊头香榭花都小区楼顶续租基站。
、泊头香榭花都基站租赁为续租,租赁费无变动。
、租期为年月日-年月日,租期为一年,此合同为持续性合同续签,不涉及倒签。
、租赁租金为年租金元/年(含税),租金共计元(含税),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直接采购原因
本项目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提供
三、直接采购供应商
泊头市隅都物业有限公司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石文旭,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周志刚,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泊头分公司
日 期:年月日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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