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长沙分公司(汇财御景湾新寓)室分物业费合同项目转直接采购公示 年长沙分公司(汇财御景湾新寓)室分物业费合同项目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仅家[适用于仅家供应商递交的情形]/经评审委员会评审,仅剩家有效供应商[适用于评审过程中仅剩个有效供应商],本次失败,采购方式转为直接采购(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年长沙分公司(汇财御景湾新寓)室分物业费合同 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年长沙分公司(汇财御景湾新寓)室分物业费合同项目采购人为长沙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室分合同物业管理费、电费原价续签,物业管理费按原价元/年,电费按./度按实进行结算。我方于 年月日进场,在合同履约期第一年需补齐 年月日至年月日场地费元。合同总金额:元(含税)。 二、直接采购原因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且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家 三、直接采购供应商 深圳市之平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刘嘉,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杨飞,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长沙分公司 日 期:年月日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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