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明街道办(平安法治办-网格)购买严禁电动自行 车(电池)入内警示贴(实施购买前) 采购单位: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的通知》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公明街道办(平安法治办-网格)购买严禁电动自行车(电池)入内警示贴 实施购买前 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严禁电动车(及电池)入楼入室停放、充电”不干胶强力贴纸张。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个日历日完成服务;送货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平安法治办公室指定地点(公明街道范围内个指定点)。 项目预算金额:元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本项目为非公开招标项目,供应商无需报名,采购单位自主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中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风景路号房管大楼办公室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公告日期:年月日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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