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天津分公司-年与天津市通信安全中心防诈信息共享项目转直接采购公示 中国电信天津分公司-年与天津市通信安全中心防诈信息共享项目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仅家[适用于仅家供应商递交的情形]/经评审委员会评审,仅剩家有效供应商[适用于评审过程中仅剩个有效供应商],本次失败,采购方式转为直接采购(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中国电信天津分公司-年与天津市通信安全中心防诈信息共享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中国电信天津分公司-年与天津市通信安全中心防诈信息共享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依托现有防诈二期平台,与天津市通信安全中心防诈系统建立高效、安全的数据共享通道。项目通过标准化的接口对接,双方系统得以实现涉诈数据的实时交互与汇聚。在此基础上,管局侧系统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技术,对共享的涉诈数据进行深度研判、交叉验证与关联分析,精准识别诈骗风险与犯罪模式,数据类型包括话务模型命中号码、短信模型命中号码、疑似域名数据等。一旦确认风险,系统将自动或辅助执行涉诈处置任务,如拦截或关停。同时,为确保情报的时效性,系统建立了新增涉诈数据的自动推送机制,全面提升了对电信网络诈骗的主动预警与精准打击能力。 二、直接采购原因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且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家 三、直接采购供应商 天津市通信安全中心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杨明,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华, 异议接收邮箱:.@.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日 期:年月日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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