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保证金支持电子投标保函形式,如需申请保函请点击右上角“申请投标保函” 项目概况: “眼底照相机及眼科光相干成像仪”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 采购执行编号:- 项目名称:眼底照相机及眼科光相干成像仪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包号: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眼底照相机及眼科光相干成像仪 ,,.元 批 眼底照相机及眼科光相干成像仪 最高限价总计:,,.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制造商非全部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以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形式,将其合同总份额的%及以上分包给中小企业制造商,该分包意向协议中,合同总份额的%及以上应当分包给小微企业制造商。投标人提供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投标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制造商中小微型企业等级、合同份额、合同份额所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分包意向协议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应提供承担分包份额的中小企业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未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且资格审查不通过; .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且为合同总份额%及以上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提供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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