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逗逗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红色文化系列视频拍摄制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州逗逗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已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红色文化系列视频拍摄制作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项目名称:红色文化系列视频拍摄制作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磋商保证金金额(元):.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红色文化系列视频拍摄制作服务项目
项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特定条件: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书面承诺
供应商应承诺与福州广播电视台、福州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各公司无欠款、无违约及无其他不诚信等根本违约行为记录在案,且与福州广播电视台、福州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各公司不存在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利害关系。若有,经采购人核实,则供应商本次响应为无效响应。
资格承诺函
参加本项目投标(响应)的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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