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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标段(包)编号
采购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年静安区一般片区彭浦镇永和二村、永和三村等个小区雨污水混接改造工程招标代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市静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为保障 年静安区一般片区彭浦镇永和二村、永和三村等个小区雨污水混接改造工程有序开展,规范和提高项目招标环节执行效率,委托专业招标代理机构承担年静安区一般片区彭浦镇永和二村、永和三村等个小区雨污水混接改造工程的全过程招标代理工作。工作内容包含本项目的设计、勘察(物探)、施工监理、施工(含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编制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微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年月日时分到年月日时分
获取方式: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需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线上报名,报名成功后至上海市静安区余姚路号楼室进行现场验证(请提前电话联系)。验证通过后,方可登录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线上未操作下载文件的视为未成功参与项目。逾期未正确提交报名文件或未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元,自备现金,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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