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卷烟厂联合工房高空设备、设施保养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系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卷烟厂的企业自主行为,本次招标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一)规模:.招标人: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卷烟厂.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卷烟厂联合工房高空设备、设施保养服务项目.项目编号:()平台项目编号:()招标人编号:--()招标代理机构编号:.项目性质:本项目为非依法招标项目.项目类型:服务类.实施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实施地点:山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卷烟厂。.项目主要内容:主要是招标人所属济南卷烟厂生产车间,包括制丝车间、卷包车间、雪茄烟车间及与生产直接相关的场所,全部面积计约平方米。主要承担上述区域内各类高空管道(水、气、蒸汽、风筒)、电缆桥架、钢格栅以及墙面台阶(米以上)的卫生清洁保养,上述区域内的地面装置设备和地面卫生不包括在内。服务期内每年应对服务区域至少循环清扫两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最高单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含税),每年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元(含税),两年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元(含税),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均按照否决投标处理。(二)范围.本项目是否划分标段:否。.本项目为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二、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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