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名称:宣传文化专项工作服务项目
标段/包编号:-
开标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中山西路号国药大厦六楼会议室
招标范围:宣传文化专项工作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其它要求。
其他:.采购内容及服务期限:拟聘请具有拍摄制作能力的外部机构为国药控股总部提供宣传文化专项工作服务,外部机构需拥有完整专业的采访、拍摄、制作队伍,拥有广播电视制作许可证、有制作节目在省级广播电视台播出的供应商将优先考虑,项目主要涉及虞友道等老同志的口述历史采访、人物纪录片制作、撰写并设计微信公众号文章,配合国药控股总部做好新媒体平台宣传等工作。服务期限:年月日前完成交片及宣传推广。
.媒介:本次公告在国药器材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现阶段我公司文件费发票及代理服务费发票均为增值税普通发票,敬请谅解。
.有意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须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在国药器材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注册并领购采购文件(文件费:元/套,采购文件售后不退)。电子平台注册及操作相关问题,可参照国药器材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视频-供应商操作视频”视频介绍内容,或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必须按照规定获取采购文件,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谈判采购。
.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谈判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谈判活动。
招标单位: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女士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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