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远安县凤祥·凤城二期建设项目,已由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远发改审批〔〕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远安县凤祥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安防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标段编号:--.本标段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地上塔楼、地下室及室外智能化安防系统、监控系统、楼宇可视对讲及电梯五方对讲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小区看房系统等。.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鸣凤镇安泰大道和振兴路夹角处.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开工日期推算).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免费质保期:所有设备安装完成验收合格,正常运行后不低于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不低于年)。质保期内除人为因素或自然灾害损坏外,全部由中标人免费维修或更换,质保期外的只收取零件或材料成本费(零件或材料的价格不高于市场平均水平)。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中标人应立即免费维修或者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者部件,保证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以及性能要求。.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标准,并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交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 投标人所....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