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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项目磋商公告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项目、项目编号:-、采购内容:选聘律师事务所,为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注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亿元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在债券的注册和发行阶段出具法律意见书等。、采购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万元、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拟注册发行债券到期,注册阶段从进场开始日内出具法律意见书。、质量标准:优质服务,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要求及招标人需求。二、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国家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在证监会完成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律师事务所备案、具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并且具有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和信誉。、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派律师团队:项目负责人人,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执业经历应在年及以上;项目团队人员不少于人,有一定的法律服务经验,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除项目负责人之外的项目团队人员执业经历应在年及以上。拟派律师团队人员提供本单位(年)至少连续缴纳个月的社保证明(退休人员需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投标人近一年(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年月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制度完善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度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和免缴纳社保。、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提供承诺书)。②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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