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金融部关于商户扫码终端设备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建设银行新疆区分行现公开征集“网络金融部关于商户扫码终端设备的采购项目”供应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见附件,最终采购需求以邀请函为准。 二、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报名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供应商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供应商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供应商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总行或新疆区分行供应商禁用或退出期内。 .供应商承诺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建设银行有权取消其候选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 服务供应商要求 () 在国内依法设立的企业,公司成立时间在三年以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制度健全,经营状况良好,企业和法人均无重大违纪违规记录。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民事主体资格,并依法取得国家相关登记注册主管机关颁发的证照,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并经年检注册存续。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供应商及所提供的硬件设备需已经完成与建设银行总行商户收单或扫码终端系统对接,具备批量直接供货使用条件。 ()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需求,需免费提供与建设银行总行统一商户收单或扫码终端接口对接的配套软件系统。 ()供应商需在新疆地区内设立常驻、具有专业素质的技术服务团队,成员不少于人,服务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调配好设备功能以适配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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