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和中心基站租赁协议单一来源谈判公示直接采购公示
恒和中心基站租赁协议单一来源谈判公示直接采购公示
恒和中心基站租赁协议单一来源谈判公示采购人为香洲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通信站点位于香洲区恒和中心栋天面,是我公司通信基站,甲方是珠海市恒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恒和中心营业部,合同是续约,经多次谈判,现年租金为元/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限为年,合同总费用为元,无涨幅。电费按.元/度计算。
二、直接采购原因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且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家
三、直接采购供应商
珠海市恒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恒和中心营业部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徐来清,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温天祥,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香洲分公司
日 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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