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明东宝华庭室分场地租赁协议续约转直接采购公示 公明东宝华庭室分场地租赁协议续约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仅家[适用于仅家供应商递交的情形]/经评审委员会评审,仅剩家有效供应商[适用于评审过程中仅剩个有效供应商],本次失败,采购方式转为直接采购(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公明东宝华庭室分场地租赁协议续约直接采购公示 公明东宝华庭室分场地租赁协议续约采购人为光明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公明东宝华庭室分场地租赁协议续约,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下村社区波光二路号东宝华庭。该合同站点为室分续约,原合同号,甲方为深圳市下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原合同期..-..止,租金元/年,电费.元/度。 因在年月日该小区更换物业,双方终止合同(实际租金支付到年月日,电费支付到年月日)。 现与新物业公司谈判后,少收年月日至年月日的租金。现签约年个月, 从..-..止,现按原价续约。 二、直接采购原因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且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家 三、直接采购供应商 深圳市居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光明东宝华庭物业管理处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陆进辉,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温天祥,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光明分公司 日 期:年月日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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