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宣传氛围营造项目承办单位的公告 为进一步营造封关运作、扩大开放的宣传氛围,我部拟制作一批道旗、宣传画、海报等宣传氛围广告,加大封关运作宣传力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比选,欢迎有意向的单位报名,最终选定单位从报名单位中择优确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 中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宣传氛围营造项目。 (二)承办内容:设计制作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道旗、宣传画、广告喷绘布等氛围营造广告及安装等工作。 三、选聘条件 (一)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 (二)具有相关资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机构在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材料需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系授权委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报价函(单独密封,按下列附件《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宣传氛围营造项目清单》进行单价和总价报送)。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下午:-:),通过邮寄或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六、选取方式和原则 通过召开部务会议讨论的方式,根据资质、报价(无底线,不计成本、恶意低价竞争的除外)、后期服务等因素综合比选后择优确定。 七、有关说明 中选单位需在日内完成制作、安装等。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报名地点:保亭县广播电视台四楼县委宣传部办公室。 附件: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宣传氛围营造项目清单 中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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