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国旗台、国旗杆更新维修项目 直接面向市场比价需求公示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国旗台、国旗杆更新维修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一)因项目工程量变更、预算调整,需重新进行询价。 (二)项目概况:对现有国旗台地砖、侧砖更换石材,对护栏下方四周石材进行包边,对国旗杆升降系统维修。 (三)施工期限:周。 (四)施工内容:根据项目概况内容包工包料完成。 (五)服务地点:天津市东丽区。 (六)最高限价:&; 万元(人民币肆万元整) (七)付款方式:对公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支付。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股权结构无外资及港澳台成分。 .信誉要求: 参投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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