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谈判、询比、询价公告模板 一、采购条件 项目名称: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 烟叶分公司-年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项目编号: 本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重庆市烟草公司烟叶分公司(烟科所)。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谈判。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万元(人民币) 采购内容与范围:为采购人提供座及以上商务用车(含驾驶员服务),用于重庆市内及市外公务出行。服务期限年,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 烟叶分公司-年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有效设立证明。 (二)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资格,近三年(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投标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行贿行为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重庆烟草专卖商业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未在禁入期限内的。 (四)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谈判或者未划分合同项的同一采购项目谈判。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谈判均无效。 (五)供应商必须具有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汽车租赁经营者备案许可证。自有(座、-座、-座大巴、座大巴、座大巴、座大巴等六种车型)且每种至少配备台年检合格的车辆,并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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