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车辆的整车修理、总成件修理、整车各级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修理工作、零配件采购和代办车辆年检;选取家供应商,服务期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预算:,.元,玖拾万元整 采购包:,.元,玖拾万元整; .最高限价: 采购包:,.元,玖拾万元整 .供应商中标情况: 本项目第包确定家供应商中标,按照各自报价执行。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采购包: 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许可证或备案经营范围为&;二类汽车维修或以上&;。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年月日至月日(节假日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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