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昌吉州玛纳斯县市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吉州玛纳斯县市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一标段(二次),招标人为玛纳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昌吉州玛纳斯县市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一标段(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为玛纳斯县。
项目概况:更新改造污泥处置设备一套、污水处理提升泵、鼓风机等设备,改造除臭生物滤池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招标范围:昌吉州玛纳斯县市政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一标段(二次),主要内容为更新改造污泥处置设备一套、污水处理提升泵、鼓风机等设备采购、运输、配套安装、调试、检测、验收、运行等。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招标人下发供货通知单之日起个日历日供货完毕。(具体配套安装、调试、检测、验收、运行等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若未按时配套安装、调试、检测、验收、运行等,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执行)。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现场交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履行合同所需的生产技术和生产能力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如为经销商:须具有污泥处置设备制造商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书,一个制造商仅能授权一个经销商参加投标,提供授权书原件扫描件。
)、财务要求:
()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企业不得连续三年亏损。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年度、年度、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