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侵报警系统集成升级改造项目谈判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入侵报警系统集成升级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包号/
序号
物资
名称
技术参数
及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软件平台系统
含部分硬件,详见谈判文件
套
详细见谈判文件
入侵报警系统
套
智能巡更系统
套
防爆温湿度监测系统
套
防爆监控系统
套
通讯系统
套
说明:
.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供货方需提供安装调试、各类辅材及软硬件升级等服务。
项目预算:元。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个体工商户;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者控股企业(成立一年以上的,国内市场无类似或者可以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个体工商户(成立一年以上的);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八)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及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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