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人保财险江苏省公司警保联动电动自行车采购项目(采购代理项目编号:------)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磋商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江苏省分公司”)根据成交结果与成交人签署。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参与磋商响应。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人保财险江苏省公司警保联动电动自行车采购项目。
.采购范围:本项目拟采购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电动自行车辆。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项目预算:万元(含税)。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项目性质:货物。
.交货时间:月中旬前。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开标日前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个体工商户可提供承诺函。】
.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如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第三方证明文件;个体工商户可提供承诺函。】
.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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