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扬州市江都区吴桥镇季刘村年占补平衡项目已由扬州市吴桥区吴桥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为上级资金。招标人扬州市江都区吴桥镇季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苏合邦筑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投标工作,目前工程投资计划已落实,各项招标手续齐全,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单位,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标范围
、工程规模及标准:江都区吴桥镇季刘村土地复垦项目总面积约.亩,主要包含:清杂、拆除清运、淤泥治理、挖运土方、平整土方、熟土起覆、田埂修筑、土地深翻、土壤改良、土壤培肥、灌排系统通畅,土地平整后有效土层厚度不低于,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工程地点:江都区吴桥镇季刘村。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本工程项目预算价:.元;最高限价:.元(各单位报价不得高出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付款方式: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待上级资金拨付到位后,付至合同价的%,第二年年底待上级资金拨付到位且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余款第三年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招标人支付工程款时中标人必须提供正式税票。
、工程结算方式: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结算,除政策性调整、工程量清单漏项、设计变更和招标人要求变动的内容外,投标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报名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投标人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集体报名时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报名;对企业有相关资质要求的,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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