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橇(合并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重庆市
一、招标条件
本&;滑橇(合并招标)【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滑橇(合并招标)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滑橇(合并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滑橇(合并招标):
合格的投标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民事责任的能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技术水平和经营业绩,服务质量和信誉高;
.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未在长安汽车、福特中国、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黑名单范围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投标人须对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若有虚假,招标人将不退还其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若进入中标候选人排序的,招标人还将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单方撤销合同并从候选人名单中选择其他单位中标,除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外还可向其索要违约赔偿。
.不允许代理商投标。投标供应商需具备滑橇的设计、制造、校核焊接强度、测量滑橇精度,做密封性试验的能力和交付经验,投标时,投标人需提供至少近年份(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或近年份(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主承包商为国内外主流乘用车企业承接并交付完成过完整的滑橇类项目的证明文件,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合同(供货范围、合同金额)及对应的项目终验收或相关收货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原件备查。单个合同金额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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