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安市国际石材智慧产业园建设项目(石井段)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安市石井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知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房屋拆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南安市国际石材智慧产业园建设项目(石井段)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二)项目地点:南安市石井镇
(三)招标范围:南安市国际石材智慧产业园建设项目拟拆除的坐落于南安市石井段的建筑物及附属物,拟拆除房屋建筑面积合计为.㎡(其中框架结构.㎡,砖混结构.㎡,钢结构.㎡),简易搭盖.㎡,水泥埕.㎡。(具体以项目现状及实际委托的拆除工作任务为准),本招标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拆除工程结束后按实结算。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征收红线图。
(四)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五)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标段范围内指定各结构类型的建筑物、附属物,包括条石、块石基础、混凝土基础及混凝土独立基础的拆除和埕地、道路路面的破除;如有混凝土挖孔桩、冲钻孔桩,必须挖到承台底部,并负责拆迁场地的平整,平整至室外现有地面标高以下;应按招标人的要求把所有残留物、建筑垃圾全部清理外运完毕,建筑废土沙石(含其他建筑垃圾)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清运,应按要求运出招标人辖区,不得在招标人辖区内进行随意处置,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确保垃圾的处理、清理、堆放、运输、倾倒全过程安全有序;配合招标人的要求负责对违法建筑物拆除等有关工作。(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注:古厝、文保单位、文物普查单位及历史建筑物不在本次招标拆除范围内。
(六)本工程残值回收金预估价为:.元/平方米,最低控制单价开标现场由招标人组成的领导小组当场确定。
(七)工期要求:本工程分批拆除,当招标人将拟拆除建筑移交给中标人且发出拆除通知书后,中标人将在拆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拆除任务,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建筑垃圾清运干净且将整个拆迁场地平整完毕,按验收要求移交给招标人。中标人须严格配合招标人的土地报批工作进度,根据不同地块的报批时序要求,动态调整拆除计划并按时完成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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