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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机关劳务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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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 采购执行编号:-
项目名称: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机关劳务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包号: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机关劳务服务
,,.元
项
服务内容:实行菜谱制度,菜品须每周更新,投标人在每周四前将下周菜谱交由采购人审核同意后实施;接待工作用餐应提前将菜单交采购人审核同意后实施。
最高限价总计:,,.元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服务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承接企业应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其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其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本项目的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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