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劳动人民文化宫修缮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南通市劳动人民文化宫、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省、市两级工会经费,市财政给予一定补助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跟踪审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崇川区环城西路号。
、项目规模:本次招标包含南通市劳动人民文化宫修缮项目跟踪审计服务。项目建安工程费约.万元。
、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方式,最高限价为:.万元;投标人的报价须低于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服务期限:从审计合同签订直至财务决算审计完成之日止,在此期间应根据项目完成进度和甲方需要进行审计服务。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且不限于:南通市劳动人民文化宫修缮项目跟踪审计,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类别和等级: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工程造价咨询或工程咨询等相关内容。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在本单位),注册专业为土建(以造价工程师证书上注册专业为准)。
、拟派项目组成员要求:拟投入的其他造价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人,其中:土建名、安装名,取得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注册证书必须注册在本单位(注册专业以造价工程师证书上为准,如注册证书无法体现专业,还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人员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的集中踏勘。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快捷阅读

发布媒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