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招贤镇年灾毁耕地复垦工程 公开遴选发包公告 常山县招贤镇年灾毁耕地复垦工程已由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自筹(资金来源),本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公开遴选发包人为常山县招贤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发包。 一、项目概况与发包内容 本项目为图纸范围内的主要项目内容:建设段挡墙,其中段砼挡墙,段浆砌挡墙。分别为新建长米,高.米砼挡墙。新建长米,高.米砼挡墙。新建长米,高.米砼挡墙。新建米,高米浆砌挡墙等。施工总工期:日历天;本次发包控制价为.万元(含不可预见费.万元;暂估价/万元;均不下浮)。下浮率区间:%(含)- %(含) 二、响应人及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要求: (一)响应人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 .在公开遴选发包截止日未被各级人民法院列为未结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 .其他:/(发包人要求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二)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证,不含临时建造师证,且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中选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采用承诺制,即响应人承诺中选后,确认一名具有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的本公司人员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三、 电子响应、评审 (一)本项目实行电子响应和电子评审,所有公开遴选发包文件及所有响应文件均采取电子化编制。响应人获取发包文件前应先办理“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响应人信息入库备案同时办理介质锁。 (二)潜在响应人登录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办理响应人信息入库备案事宜。 (三)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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