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传染病医院石蜡切片机等医用设备采购项目
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聊城市传染病医院石蜡切片机等医用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内编号:--
项目名称:聊城市传染病医院石蜡切片机等医用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总预算:.万元,包一:.万元,包二:.万元
最高限价:总预算:.万元,包一:.万元,包二:.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分两个包。
包一:聊城市传染病医院石蜡切片机等医用设备采购(包括:石蜡切片机、超声波治疗仪、放疗定位一体架、空气压力波治疗仪、排痰机、红外偏振光治疗仪、微波治疗仪);
包二:聊城市传染病医院心电监护仪及心电图机采购;
采购要求及数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天内交货安装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本项目监督单位:聊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其中包一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参与供应商必须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若供应商为生产商应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无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②若供应商为代理商应具备:生产商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代理商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无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③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规定的经营条件;在其他场所贮存并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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