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东莞市社会福利中心公务车维修定点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百安中心座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东莞市社会福利中心公务车维修定点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服务期 采购预算 东莞市社会福利中心公务车维修定点服务采购项目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年。(合同期满或合同期内项目结算金额达到项目预算金额的,合同自动终止。) 人民币,.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②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下列任意一项材料:)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声明函;)财务报表;)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商业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③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声明函或投标截止日前个月内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④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声明函或投标截止日前个月内任意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⑤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参考《拟投入货物及设备一览表》、《项目负责人及管理技术人员一览表》或提供符合要求的承诺声明函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⑥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附件《关于资格文件声明的函》)。 、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快捷阅读